出租车管理费什么部门监管?
城市交通管理局部门
出租车司机存在乱收费情形的,乘客可以向出租车公司或者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的。
第二十九条 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,公布服务监督电话,指定部门或者人员受理投诉。
出租车有乱收费的行为,可以直接向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进行举报。根据《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》第四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投诉举报制度,公开投诉电话、通信地址或者电子邮箱,接受乘客、驾驶员以及经营者的投诉和社会监督。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的投诉,应当在10日内办结;情况复杂的,应当在30日内办结。第四十九条 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本规定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,并处以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:
(一)拒载、议价、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;
(二)未经乘客同意搭载其他乘客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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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三)不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、违规收费的;
(四)不按照规定出具相应车费票据的;
(五)不按照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、从业资格证的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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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六)不按照规定使用出租汽车相关设备的;
(七)接受出租汽车电召任务后未履行约定的;
(八)不按照规定使用文明用语,车容车貌不符合要求的。
当地的城市运输管理处,运输管理处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出租车运输管理!
出租车管理费包含:车辆折旧费、驾驶员养老保险、车辆保险、营运证摊底、企业管理费等。出租车管理费就是所谓“出租车份子钱”,就是出租车司机上缴给出租车公司的承包费用,既是前者的主要运营成本,又是后者的主要收入来源。